5月23日上午,我校在市中校区综合楼三楼会议室组织研究生导师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实施核心问题研讨会“专业学位实践成果的形式与评价”。研讨会由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社、中国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承办,会议采取在线直播方式进行。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栾宗涛出席会议并致辞,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杨立华主持会议。

栾宗涛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有序推进立改废释等工作,取得了好的效果。针对实践成果落地、学位程序构建、法律救济等问题,他提出三点意见:一是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贯彻落实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位授予工作稳步推进;三是凝聚思想共识,推动成果转化落地。

马怀德、陈德球、段丽萍、郭鑫、董维春、张爱玲、田凯作特邀报告,分享关于法律、工商管理、医学、农学、兽医、翻译和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类别申请学位实践成果的形式与评价方案。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原一级巡视员唐继卫对报告进行了点评。他指出申请学位实践成果的四个关键词:第一个是“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中“规定的实践成果”,是由国家指导,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第二个是“标准”,各学位授予单位要在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各专业学位授予的具体标准,推动改革落地;第三个是“困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存在的重点问题在于谁来培养、在哪培养以及谁来评价,需要推进产教融合、优化专业学位论文抽检机制和建设专业学位导师队伍;第四个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涉及每一个学位申请者的个人权益,应加快相关文件的废改立工作,并加强培训,保障研究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会后,研究生导师进行了讨论,大家纷纷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落实会议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
(文图/研究生处 编辑/吕海玲 审核/闫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