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报到
1.报到时间:9月13日。
2.报到材料: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3.报到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1号,枣庄学院市中校区,综合楼前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处。
注意: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得超过7天;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或请假期满后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4.住宿地址:枣庄学院市中校区5号公寓楼。
二、缴费项目及要求
(一)缴费项目
1.学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新生应于报到前缴清第一学年学费。未交清学费的,不予办理注册及选课手续。
2.住宿费:依据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校研究生按四人间安排住宿,具体由研究生处统筹分配,住宿费1200元/年/生。
3.城乡居民医保: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城乡居民(含学生)具有法定参保义务,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均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可自愿选择在原籍地参保或在学校参保 。
4.学生意外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为了保障学生在校期间自身安全,避免因意外事件、疾病给家庭带来的经济损失,学校招标引入学生意外保险,请学生在入学时一次性交清就读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50元/年)。
5.公寓用品费:为方便学生,便于统一管理,根据上级要求学校统一组织、采购公寓用品,质量可靠,舒适美观,学生可根据需要购置。
(二)缴费方式
1.学费、住宿费通过关注“枣庄学院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在线缴纳。
2.医保、保险缴费到校报到后另行通知。
三、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县(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凭贷款受理证明来学校报到。贷款办理成功后请汇至我校财务处。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营业部
账号:3700 1641 1080 5000 1621-0004
户名:枣庄学院
汇款时请注明考生姓名、录取专业、学院。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助学贷款入账后不足部分再通过学校缴费平台补缴。
四、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在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3个月内对其进行资格复查。在新生入学报到1个月内完成健康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入学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
(一)银行卡办理
学校为每位研究生新生统一配发银行卡,用于经费发放等(助学金、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等),请及时持本人身份证到任意网点激活卡片并修改密码。
(二)网络信息服务
入学后统一发放“校园一卡通”。相关一卡通、信息门户及校园网等的使用说明请关注“枣庄学院网络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新生网络服务指南”查看学习。
(三)工作纪律
严禁借报到之机向新生及其家长推销商品、收取额外费用,严禁索要或收受礼品。如发现以上情况,请拨打举报电话0632-3786798。
六、咨询电话
研究生处:0632-3659619
缴费咨询:0632-3786785
枣庄学院计划财务处公众号
枣庄学院网络中心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