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确保质量,根据教育部教研〔2009〕1号、国务院学位办〔2009〕23号和《枣庄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规范(试行)》等文件有关要求,特制定《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一)培养目标
生物与医药硕士点聚焦乡村振兴、中医药发展战略,立足鲁南、面向山东、辐射全国,以现代高效农业、生物与医药等领域需求为导向,以支撑区域创新发展为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生物与医药领域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工程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
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使命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专业知识:掌握生物技术与工程、制药工程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领域发展动态和行业规范,具备工程实践和技术开发、技术创新和系统集成、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能力,能够独立解决相关工程技术问题。
实践能力:具备坚实的工程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能够在生物技术与工程、制药工程行业领域,胜任鲁南特色作物种质创新、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和中药资源开发等工作。
综合素质: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精益求精的鲁班工匠精神和敢为人先的墨子创新精神;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国际视野,能够融入或组织团队进行项目实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备外文写作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二)学科方向
本方案涉及方向包括生物技术与工程(农业生物技术)、生物技术与工程(环境生物技术)、制药工程三个方向:
1.生物技术与工程(农业生物技术)
掌握作物育种、有害生物防控、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从事生物技术领域的研究或开发、经营管理、服务地方等工作的能力。
2.生物技术与工程(环境生物技术)
掌握生态环境评价与保护、水生资源鉴定、水生态修复技术,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从事农业技术领域的研究或开发、经营管理、服务地方等工作的能力。
3.制药工程
掌握中药资源开发与质量评价、药食同源大健康产品研发技术,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从事制药工程领域的研究或开发、经营管理、服务地方等工作的能力。
(三)培养方式与学制
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学位工作”的培养方式。基本学制3年,培养环节按照“1(课程学习)+1(专业实践)+1(学位论文)”的方式安排。全日制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4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6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1.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研究方向 |
开课 学期 |
备注 |
学 位 课 |
公共必修课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2 |
2 |
- |
1 |
考试 |
高级英语 |
48 |
3 |
- |
1 |
考试 |
工程伦理 |
32 |
2 |
- |
1 |
考试 |
试验设计与数据处理 |
32 |
2 |
- |
1 |
考试 |
专业必修课 |
高级生物化学 |
48 |
3 |
农业生物技术 |
1 |
考试 |
植物生理学 |
32 |
2 |
农业生物技术 |
1 |
考查 |
植物育种学 |
32 |
2 |
农业生物技术 |
2 |
考试 |
基因工程 |
32 |
2 |
农业生物技术 |
2 |
考查 |
高级生物化学 |
48 |
3 |
环境生物技术 |
1 |
考试 |
现代生态环保技术 |
32 |
2 |
环境生物技术 |
1 |
考查 |
高级生态学 |
32 |
2 |
环境生物技术 |
2 |
考试 |
水环境检测创新与创业 |
32 |
2 |
环境生物技术 |
2 |
考查 |
高等有机化学 |
48 |
3 |
制药工程 |
1 |
考试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工程 |
32 |
2 |
制药工程 |
1 |
考试 |
药物制剂工艺与技术 |
32 |
2 |
制药工程 |
2 |
考查 |
制药工艺与技术 |
32 |
2 |
制药工程 |
2 |
考查 |
非学位课 |
公共选修课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6 |
1 |
自然科学类必选 |
1 |
考试 |
公共实验 |
32 |
1 |
- |
1 |
考查 |
科技文献阅读与写作 |
16 |
1 |
- |
1 |
考查 |
班墨匠心文化和创新精神专题讲座 |
16 |
1 |
- |
2 |
考查 |
专业选修课 |
生物信息学与应用统计 |
32 |
2 |
农业生物技术 |
1 |
考查 |
植物生物技术与工程 |
32 |
2 |
农业生物技术 |
1 |
考查 |
发育生物学 |
32 |
2 |
农业生物技术 |
1 |
考查 |
生物工程技术进展 |
32 |
2 |
农业生物技术 |
1 |
考查 |
高级植物生态学 |
32 |
2 |
农业生物技术 |
1 |
考查 |
水域生态学 |
32 |
2 |
环境生物技术 |
1 |
考查 |
环境微生物学 |
32 |
2 |
环境生物技术 |
1 |
考查 |
环境生物技术 |
32 |
2 |
环境生物技术 |
1 |
考查 |
细胞分子生物学 |
32 |
2 |
环境生物技术 |
1 |
考查 |
环境修复专题讲座 |
32 |
2 |
环境生物技术 |
1 |
考查 |
发酵工程与技术 |
32 |
2 |
制药工程 |
1 |
考查 |
中药制剂工程与技术 |
16 |
1 |
制药工程 |
1 |
考查 |
高等药物化学 |
32 |
2 |
制药工程 |
1 |
考查 |
分析与检测技术进展 |
32 |
2 |
制药工程 |
1 |
考查 |
制药工程研究进展 |
32 |
2 |
制药工程 |
1 |
考查 |
补修课程 |
分子生物学 |
32 |
不 计 学 分 |
农业生物技术 |
1 |
考查 |
遗传学 |
32 |
农业生物技术 |
1 |
考查 |
细胞工程 |
32 |
农业生物技术 |
1 |
考查 |
植物学 |
32 |
环境生物技术 |
1 |
考查 |
动物学 |
32 |
环境生物技术 |
1 |
考查 |
细胞工程 |
32 |
环境生物技术 |
1 |
考查 |
生物化学 |
32 |
制药工程 |
1 |
|
制药工程原理 |
32 |
制药工程 |
1 |
|
药理学 |
32 |
制药工程 |
1 |
|
必修环节 |
开题报告 |
|
1 |
- |
2 |
|
中期考核 |
|
1 |
- |
3 |
|
专业实践 |
|
6 |
- |
3-4 |
|
2.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必修环节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24学分,学位课不少于18学分,非学位课不少于6学分,必修环节不少于8学分(包括开题报告1学分、中期考核1学分、专业实践6学分)。课程学习18学时计作1学分,实验课程36学时计作1学分。同等学历或跨专业考取的研究生,应补修本专业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2-3门,成绩不计入总学分。
(五)培养环节与要求
1.专业实践
明确专业实践任务要求和考核指标,专业实践采取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生在企业时间累计不少于1年。专业实践在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相关企业工程或生产现场进行。学生须结合专业实践岗位,提出问题及解决方案或合理化建议,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专业实践结束后,由专业实践所在企业(单位)就研究生实践情况给出鉴定,报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考核。
2.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包括选题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方案、研究目标、进度计划等内容。学生依据文献综述,提出研究的关键问题、意义、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预期结果。课题要求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的课题,包括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技术攻关等生产关键任务,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新产品的研发等。开题报告在第1学期末或第2学期初提交,开题报告采取集中答辩形式,答辩由3-5名副高以上专家参加,其中行业专家至少1人。主要针对选题是否恰当、是否跟踪学科前沿、是否与行业需求紧密结合、研究方案是否合理等进行把关。开题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研究工作。开题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课题研究,但可以在1个月后重新开题。
3.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在入学后第3学期末或第4学期初进行。学生需提交中期进展报告,学院组织校内导师与企业导师组成考核小组,对研究生入学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科研能力、论文开题的进展情况等进行检查考核,指导研究生解决学位论文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考核形式采取汇报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中期考核成绩优秀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30%,对综合能力较差、进展缓慢、投入时间和精力不足的研究生提出学业警告,或按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重点围绕生物技术与工程、制药工程等领域的工程问题,由研究生在双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要设计思路正确、技术路线明确、工作量饱满,数据真实,结构合理,语言准确,格式规范,在理论观点或研究方法上有创新性或应用价值。论文可采用产品研发、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工程管理、案例分析、项目设计、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论文完成后经导师同意后由学院进行形式及查重审核。通过审核的论文由研究生处组织外审,通过后方能进行答辩。答辩原则上在最后一学期5-6月份之间完成。
(六)其他说明
1.培养时间安排
研究生第一学年完成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实验课和人文素质类课学习,第二学年进入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进行为期一年的专业实践并完成学位论文选题,第三学年完成学位论文并进行学位申请、答辩等工作。
2.课程教学方法
采用课程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多种形式,注重课内与课外学习相结合,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现实与虚拟仿真结合的混合式教学。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自行确定,鼓励开展全过程考核。
3.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论文须有2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双盲评阅。答辩委员会须由5-7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应有相关的企业专家参加。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二)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由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和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组成。
三、毕业与学位要求
研究生在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修满规定学分,通过思想品德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资格,准予毕业并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且达到学校及专业的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生物与医药类别工程硕士学位。